处理结果: |
佘岸刚 您好,你提交的服务事项(受理编号:TXX002320180985),经调查处理,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: 同学您好。现将关于您的投诉的内容的办理结果告知您:您宿舍共缴纳184.2元,第一次缴纳的电费32.4元,是从装新表到9月8日的电费,第二次缴纳150元要减去9月9日到现在的用电量所消耗的电费,才是剩余的金额。这期间您的寝室用了70多元的电费,所以只剩74元,我们已经派工作人员与您联系,并邀请您前往琴湖9栋能耗监管中心查询具体数据。给您带来的不便,请您谅解。
后勤保障处
2018年10月31日 |